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3年6月29日(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使用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生产第三节经营第四节使用第三章检验、检测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