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被引:73
作者
王保树
杨继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控制股东; 注意义务; 忠实义务; 股份公司;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确立控制股东对公司和对其他股东的义务,对改善我国当前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控制股东设定义务在法理上也有充分的根据。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是控制股东应履行的两项基本义务,各自有很多具体的要求。在学理上确定这些义务的同时,应该尽快完善控制股东违反义务之后的责任体系。在这方面,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条文应该做出修订和增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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