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刑事政策导致我国现行刑法刑种设置诸多弊端:死刑地位凸现,死刑罪名过多;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之刑期明显过轻,处罚力度不够,报应功能不足;管制刑种形同虚设;导致我国现行刑种设置结构的"两极化"类型。我国从"严打"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变迁,证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建构和谐社会的理性抉择。我国刑种的改革及完善方向应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导向。应大幅度削减死刑罪名;增加终身监禁的无期徒刑;调整有期徒刑的刑期;增加保安处分并易管制刑于其中;进一步扩大罚金刑适用范围,增设罚金刑易科制度;丰富资格刑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