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创新——监管理念更新、公共政策优化与组织模式升级

被引:14
作者
张穹 [1 ,2 ]
曾雄 [2 ]
蒋传海 [3 ]
应珊珊 [4 ]
陈青祝 [3 ]
寇宗来 [5 ]
刘雅婧 [6 ]
孙康勇 [7 ]
机构
[1]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
[2]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3]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
[4]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发展研究院
[5]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6] 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
[7] 日本一桥大学商学院
关键词
数字经济; 互联网; 监管理念; 公共政策; 组织模式;
D O I
10.19654/j.cnki.cjwtyj.2019.03.001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创新是中国实现自主创新的关键。为研究如何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在互联网经济学研究联盟的支持下,《财经问题研究》编辑部特别组织了本次笔谈。专家一致认为,"保护创新是竞争监管的重要议题""监管理念和公共政策应该跟随数字经济的规律适时调整",面对创新管理的变革性影响,应"注重个人能力提升与组织模式升级"。张穹和曾雄认为,中国互联网行业虽然市场集中度较高,但创新不断。推动以中国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数字经济的发展,应该注重外部环境的塑造,以及坚持"鼓励创新、事后规范"的管理原则。蒋传海等认为,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与传统行业出现的反垄断案例本质相同,执法机构可以套用相同的基本规则进行处理。如何正确解决互联网行业的竞争问题,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市场的技术创新,是互联网反垄断执法面临的重要问题。寇宗来和刘雅婧认为,面对数字革命,经济理论的解释力并未过时,但经济规律在表现形式上的巨大变化会让某些既有问题变得极其尖锐,进而给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数字化的冲击,只有那些作出顺势调整的企业,才能提高效率并在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孙康勇认为,企业数字化和对数字技术的利用给企业创新模式和创新管理带来变革性影响,未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如何实现赋能,提升组织中个体的知识创造力、创意推进力和合作力,从而有效推动创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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