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国家、市场与消费者:基于协同治理的分析框架

被引:18
作者
刘飞 [1 ]
李谭君 [2 ]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2]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协同治理; 国家; 市场; 消费者;
D O I
10.16235/j.cnki.33-1005/c.2013.06.022
中图分类号
F203 [生产行业管理];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丑闻频发,如何规制食品安全风险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认为,在繁重的执法负荷与稀缺公共执法资源的约束下,仅期望通过国家进行食品安全治理是不切实际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亟待创新。有鉴于此,本文以协同治理理论为分析框架,对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主要行动者——国家、市场与消费者如何进行协同以实现食品安全善治进行了分析。国家与市场协同方面,政府不仅应当对食品生产者或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反向制裁,更应当将反向制裁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国家与消费者协同方面,政府应该为消费者在制度与信息方面进行增权,消费者也要监督政府的食品安全治理行为、使之不敢懈怠;消费者与市场协同方面,消费者应该通过退出、谏言与忠诚的方式来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中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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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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