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论中国人的人生态度与法律生活

被引:27
作者
许章润
机构
[1] 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梁漱溟; 人生态度; 法律规则; 中国人; 天理人情; 人间秩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05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正> 包括法律规则与法制秩序在内的传统中国的人间秩序,是因应中国人的人生态度而来的外在措置,服务于这个族群的人世生活,并随其人生态度的因革而损益。这里所说的中国人的人生态度,是指中国人基于对于人性的基本预设和预期而抱持的人生价值与人生理想,对于合理的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的预期,乃至对于天人关系的理解等等关涉存在本身的终极意义的诸端。若从中国社会被迫卷入世界性的所谓“现代化”这一过程历史来看,近代百年中国移用西式法理与法制所导致的法律规则与中国固有的人间秩序不可避免的内在紧张,而形诸广泛、严重的所谓“有法不依”现象,造成中国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的失范,可以说,症结即在于法律规则背后的“人生态度”的捍格。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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