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制度创新及其对公安行政复议工作的影响

被引:2
作者
汶哲
机构
[1]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关键词
行政复议; 制度创新; 公安工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之后,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条例》在对《行政复议法》作出执行性、解释性规定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在复议程序中引入了听证制度,在举证程序中增加了复议机构的职权,在结案方式中引入了调解制度。由于公安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广泛性和多样性,《条例》出台必然给公安行政复议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带来新的机遇。
引用
收藏
页码:77 / 80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论行政复议法的修改与完善 [J].
湛中乐 .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5, (07) :4-7
[2]   行政复议的两面性及其调适 [J].
张燕芹 .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5, (02) :125-128
[3]   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立法之得失 [J].
湛中乐 ;
姜岸 .
科技与法律, 1999, (02) :74-83
[4]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杨小君著, 2002
[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姜明安主编,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