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后果

被引:2
作者
宋雅芳
机构
[1] 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程序; 无效; 撤销; 补正; 重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程序和实体的完美结合,才能实现完整的正义。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来看,有关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的规定过于简单,难以体现行政程序的价值,因此,应当对不同程度的程序违法情形进行区分,设置相应的法律后果。此外,为了凸显行政程序的独立价值,应当建立禁止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后可以重新作出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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