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国内仲裁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被引:2
作者
罗绪礼
戴峰
机构
[1] 宿迁市仲裁委员会,宿迁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关键词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 国内仲裁; 仲裁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7 [仲裁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国内仲裁机构的发展向何处去?似不是一句话两句话便能了得的,但国内仲裁机构发展到今日,已到了应逐渐脱离行政依附的“襁褓”期,看来是国内许多仲裁机构有识之士的选择也是一不可争辩的事实。无论愿不愿意,这一不太迅速的、难以割舍的甚至痛苦的“断乳”期归根结底总有一天要到来。在处于既不能不依附任何行政部门而完全独立生存、又受到具有国家强制力作后质的强大的(某些)法院之“强夺秋色”2的重压、又极力顽强挣扎着,希望能够独立生存和发展的矛盾之中,国内仲裁委员会的“曲线救已”的策略是:在最终发展成为独立的民间组织机构之前,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仲裁与诉讼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本质目的为渊源、以发展仲裁事业为目的而将国内仲裁机构挂靠于人民法院。想法如何,任人评说;但无论如何,此文表明了国内仲裁机构发展的某些“现实”或“状态”或想法,即便提出一看来极难实现的方案,也比走行政依附的老路要强,从而启迪人们的思考,这正是编者将此文奉献给广大读者的初衷。
引用
收藏
页码:46 / 48+50 +50-51
页数:5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