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众参与及其行政立法的正当性

被引:19
作者
曾祥华
机构
[1] 苏州大学法学院 江苏
关键词
公众参与; 行政立法; 程序; 民主化; 正当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立法虽然是当今世界社会发展的普遍现象 ,但是由于行政立法机关不是由民选代表组成 ,缺乏民意基础 ,因此需要公众参与行政立法促进行政立法的民主化。只有公众参与 ,行政立法才能获得民主正当性 ,行政立法程序才可能构成正当程序。公众参与必须符合自愿、平等、有效的实质要求。我国行政立法程序应当提高立法层次 ,强化公众参与制度 ,提高行政立法程序的民主化程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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