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及其风险防范

被引:1
作者
邹璟
袁安邦
机构
[1]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表见代理; 构成要件; 表现形式; 风险防范; 制度完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表见代理是一种无权代理制度,但是如果第三人善意且有理由相信代理人的行为,那么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显然,这一后果并不是被代理人希望发生的。但是表见代理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动态交易的安全,这就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怎样有效防范表见代理的不良后果,增强表见代理的风险防范意识就十分重要了。为此,笔者从配偶、公司、合伙企业、以及个人这几类容易出现表见代理的群体出发,来防范表见代理的风险,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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