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事责任角度看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

被引:4
作者
文庶
机构
关键词
民事责任; 执业行为; 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 注会;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6 [财务管理和会计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一个特殊现象:在《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社会公众的认知上,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产生的民事责任不是个人责任,而只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换句话说,似乎注册会计师不需对其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点与国际惯例中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民事责任都是个人的责任有所不同。本文认为,有关法律法规应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民事责任是个人责任,这才真正有利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范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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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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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 .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2, (06) :1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