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论科学体系的建构和研究者的使命

被引:4
作者
王海明
机构
[1] 北京大学哲学系
关键词
人性的体与用; 人性的质与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82 [伦理学(道德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人性依其能否言道德善恶的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不能言道德善恶的,如知情意、眼鼻耳等等,是心理学等科学的研究对象,是心理学等科学的人性概念。另一类是可以言道德善恶的,亦即人的伦理行为事实如何的本性,如同情心和妒嫉心等等,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伦理学的人性概念。作为伦理学对象的人性就是人的伦理行为事实如何之本性。但是,伦理学的人性论不仅研究伦理行为事实如何之本性,而且研究伦理行为应该如何之本性。因为伦理学就其根本特征来说,乃是一种规范科学或价值科学而不是描述科学或事实科学。它之所以研究人的伦理行为事实如何之本性,只是为了从中———通过道德目的之善恶终极标准———推导出人的伦理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价值,从而制定与其相符的优良道德规范。因此,伦理学的人性论的研究对象包括三部分:人的伦理行为事实如何(人性事实如何)与人的伦理行为应该如何(人性应该如何)以及二者之中介:道德目的、道德终极标准(人性应该如何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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