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收费的有偿性

被引:2
作者
曾雪梅
机构
[1]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收费; 公共产品; 有偿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收费法》2005年就已列入了十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但至今仍迟迟没有出台。但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则治理行政收费之乱势在必行,因此《行政收费法》的制定也是必然的。要制定《行政收费法》,则必先厘清行政收费的性质究竟是"有偿"还是"无偿",因为定性的不同,会导致制度设计巨大的差异。而现行行政收费制度对行政收费的定性与税收一样定性为"无偿",由此导致我国行政收费的多与乱。从中西比较、历史考察与理论分析等方法看,行政收费应是有偿性的,这是制定出合理的行政收费法律制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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