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者的特点、权利和责任

被引:4
作者
邵培仁
机构
关键词
传播者; 代表性; 新闻; 新闻传播媒介; 提供情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210 [新闻学];
学科分类号
050301 ;
摘要
<正>新闻传播者处于信息传播链条的第一个环节,是传播活动的发起人,也是传播内容的发出者。因此,新闻传播者不仅决定着传播过程的存在与发展,而且决定着信息内容的质量与数量、流量与流向。特别是在信息社会的今天,新闻传播者已成了一颗夜空里的明星,不仅引人瞩目,而且给公众的印象颇佳。据全美的一次民意调查显示(盖洛普,1976):在公众的心目中,新闻传播者的形象虽不及医师(96%)、工程师(94%)、大学教授(44%)的形象佳,但却位居第四(33%),高出参议员14个百分点,高出众议员19个百分点,高出广告从业人员22个百分点。因此,对新闻传播者的特点、权利、责任等进行分析、研究和描述,既有助于新闻传播者本身正确地把握和约束自己,也有助于社会大众更准确地了解、认识和监督新闻传播者。 一、新闻传播者的特点 1、代表性。日常生活中的记者,只是普通大众中的一员。但是,他一旦从事职业传播(上班,进行采、写、编、传等),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即代表一定的传播部门、传播组织、政党和阶级进行新闻传播活动,反映并代表着一定阶级、集团、组织的利益、愿望与要求。 2、自主性。虽然代表性的特点意味着传播者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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