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司法责任制

被引:32
作者
金泽刚
机构
[1] 同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责任; 独立司法权; 司法伦理;
D O I
10.19404/j.cnki.dffx.2015.06.013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司法责任制是指基于司法的属性而产生的一种责任体系,不仅包括法官的责任担当与责任追究,还包括法官享有充分独立的司法裁判权。而且,司法责任制作为一种责任体系,应当与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司法规范性文件相呼应。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基于公正裁判的立场,司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及对错误裁判的问责。然而,由于司法活动具有特殊的性质和规律,司法责任制又不同于一般的责任追究制度,其对作为司法主体的法官具有更高的伦理要求和道德期望。在此意义上,司法责任制的价值目标不是进行事后追责,更在于培养与遴选好的司法官,走司法官职业化之路。
引用
收藏
页码:126 / 137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16 条
[2]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研究 [J].
陈卫东 .
中国法学, 2014, (02) :20-49
[4]   司法责任原则初探 [J].
范成珊 ;
岳联国 .
法学杂志, 1984, (01) :14-16+19
[5]  
司法责任制的传统和现实[N]. 崔永东.人民法院报. 2015 (005)
[6]  
海南法院推行司法责任制初见成效[N]. 严献文.人民法院报. 2015 (001)
[7]  
离开道德的法治是“折翼天使”[N]. 李建华.人民日报. 2015 (007)
[8]  
法律稻草人[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张建伟, 2011
[9]  
法律的正当程序[M]. 法律出版社 , (英) 丹宁, 2011
[10]  
法律的道德性[M]. 商务印书馆 , (美)富勒(LonL.Fuller)著,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