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补偿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被引:2
作者
杨润高
机构
[1] 云南财贸学院统计与信息学院讲师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博士生
关键词
天保工程; 黄河; 退耕还林工程; 中游地区; 长江上游; 森林面积; 环境性; 产权主体; 生态补偿; 林业发展战略; 内蒙古; 生态林; 退耕地; 公益林;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05 [资源、环境和生态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05 ; 020106 ;
摘要
<正>1990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中提出“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增殖并重”的环境保护方针,首次确立了生态补偿政策。199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扩大了污染者的责任范围,规定了“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责任原则,使污染者不仅要承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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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居民产权主体论 [J].
黄家骅 .
经济学动态, 2000, (04) :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