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官民共治"概念对传统以至于现当代的乡村治理秩序做出不同于以往研究的概括。皇权时期的乡村治理秩序是一种建立在个体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官民共治秩序,近代以来现代国家建设形成的官民共治秩序,是在现代化的压力下,为了整饬传统基层吏治腐败和重塑新的政权代理人。一方面,乡村社会秩序成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功能实现部分;另一方面,乡村治理形成新的官民互嵌性权力结构体系。前者的国家治理逻辑是后者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则和制度条件。以"官民共治"概念来剖析乡村社会治理秩序,是为了明确当今乡村治理转型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发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