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得”相通的理性思考——兼析道德权威失落及其补救

被引:3
作者
安晋军
机构
[1] 曲阜师范大学经济法政系!山东曲阜
关键词
“德”“得”相通; 道德权威; 失落; 补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82-052 [道德与社会];
学科分类号
01 ; 0101 ;
摘要
“德”“得”相通是在本体论意义上对道德的诠释。它具有四个方面的涵义 :1.“德”为了“得” ;2 .“得”必须“德” ,应该“德” ;3.“德”必须“得” ,应该“得” ;4 .“德”“得”合一。中国道德精神的结构就是“德”“得”相通的结构 ,道德权威就在于“德”“得”相通这一原理有效发挥作用 ,然而 ,“德”与“得”在现实中并不总是相通 ,其不相通恰是道德权威失落的表现。对此 ,文章从制度安排入手提出了两点补救措施 :一是建立德行代价补偿机制 ;二是将部分道德法律化 ,以实现社会公正 ,保护道德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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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中国伦理精神的现代建构[M]. 江苏人民出版社 , 樊浩著, 1997
[2]   道德重建与制度安排 [J].
徐西胜 .
甘肃理论学刊, 1999, (03) :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