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在我国不宜具有拘束力

被引:10
作者
吴伟
陈启
机构
关键词
判例法; 制定法; 英美法系; 法院; 法律渊源; 法官; 法的理论; 判例法系; 司法机关; 法律工作者; 拘束力; 司法解释; 法律解释;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1990.01.003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判例是法院对案件判决的成例。在英美法系国家,由于实行的是先例拘束力原则,因而构成了与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相对应的“判例法”这一重要的法律渊源。目前,我国法学界的一些学者主张借鉴英美法系中的判例法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确立由最高法院制定并公布的判例的地位和效力。这一精神对于加强立法与司法的紧密结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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