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法私法融合与公私融合法——兼论《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公法私法融合现象

被引:18
作者
徐孟洲
徐阳光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公法; 私法; 公私法融合;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7.01.013
中图分类号
D920.4 [学习、研究];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本文认为,在公法和私法的划分问题上,选择以利益标准为主,辅之以法律调整方法标准,既可以做到对法律进行公法、私法、公私融合法划分的周全分类,也能对公法与私法融合趋势作出合理的解释,并运用该理论论证作为与公法、私法并存的公私融合法的存在及我国其他部门法的公私融合法属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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