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不可争议条款规制投保欺诈的制度构成及其正当性

被引:4
作者
李青武 [1 ]
于海纯 [2 ]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如实告知; 投保欺诈; 不可争议条款;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922.284 [保险法];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0103 ;
摘要
不可争议条款制度约束保险公司撤销保险合同或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权利,强化了保险消费者的保险合同期待权。该制度是否豁免投保欺诈是其适用中最大的争议,本文重点围绕美国立法例,论述不可争议条款豁免投保欺诈的表现形式、制度缘起、正当性依据及其质疑,探究该制度全貌,以期为完善我国《保险法》中的不可争议条款制度提供理性思考依据。
引用
收藏
页码:112 / 124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我国《保险法》不可争辩条款制度:问题与对策 [J].
李青武 .
保险研究, 2013, (06) :96-104+119
[2]  
Halberstam v.United Stated Life Ins.Co.in City of New York .2 36 Misc.3d 497 .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