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合作资产估值模型与数字经济会计信息披露

被引:10
作者
韦立坚 [1 ]
李晶晶 [2 ]
周芷宇 [3 ]
机构
[1]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2]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
[3] 摩根大通(香港)投资银行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大数据合作资产; 估值模型; 表外信息披露;
D O I
10.16797/j.cnki.11-5224/c.20211018.014
中图分类号
F275 [企业财务管理]; F49 [信息产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数字经济情境下会计财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受到挑战,基于企业财务信息的传统估值理论及模型效力降低。本文基于大数据合作资产理论,通过能够反映大数据合作资产宽度的月活跃用户量和市场占有率、反映其深度的用户变现能力和用户粘性、以及同时反映其宽度和深度的颠覆力指数等指标刻画企业大数据合作资产的价值,由此,提出基于数字经济下互联网企业的相对估值模型,并选取短视频行业的非上市独角兽公司--快手、抖音及在美国上市的对标公司陌陌作为研究对象,验证该估值模型。研究结果表明:基于大数据合作资产理论的估值模型能有效评估数字经济下互联网平台类企业的价值;数字经济中大数据合作资产等相关信息表外披露具有重要价值,有助于推动会计财务理论和财务报告体系改革。本研究可对我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以及科创板和创业板的上市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提供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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