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新债法时效制度变革及启示

被引:3
作者
赖怡芳
王晓丽
机构
[1] 华南理工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德国新债法; 时效; 取得时效; 消灭时效; 诉讼时效;
D O I
10.19366/j.cnki.1009-055x.2009.01.007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德国《新债法现代化法》中关于时效制度的重大改革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对我国民法典草案时效制度的设计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认为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借鉴德国时效制度立法,完善现行时效制度的以下领域:适当延长普通消灭时效期间;调整时效中止、中断事由的相关规定;尊重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意思自治精神,禁止法院主动适用时效制度;科学准确地阐释时效的相关概念,弃用"诉讼时效"概念而回归"消灭时效"的科学提法。
引用
收藏
页码:30 / 34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9 条
  • [1] 关于我国时效制度的几个问题
    董小亮
    [J]. 当代法学, 2002, (04) : 104 - 106
  • [2] “诉讼时效”概念质疑
    张耀波
    [J]. 法学, 1992, (09) : 24 - 25+21
  • [3] 民商法前沿论坛[M]. 人民法院出版社 , 王利明主编, 2004
  • [4] 为权利而斗争[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德)鲁道夫·冯·耶林著, 2004
  • [5] 德国新债法[M]. 法律出版社 , 朱岩编译, 2003
  • [6] 德国债法现代化法[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邵建东等译, 2002
  • [7] 民法总则[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王泽鉴著, 2001
  • [8] 中国民法学研究述评[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刘心稳主编, 1996
  • [9] 古代法[M]. 商务印书馆[英]梅因,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