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抛掷物致害的“不赔”与“赔”——以侵权案例的体系化分析方法为视角

被引:6
作者
王竹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
关键词
建筑物抛掷物致害; 致害人不明; 体系化分析方法;
D O I
10.15883/j.13-1277/c.2008.03.011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对建筑物抛掷物致害应该采用侵权案例的体系化分析方法。侵权案例的体系化分析方法,是以侵权行为形态的体系化分析和侵权责任形态的体系化分析为基本方法,依据侵权法理论自身的展开路径,分步寻找请求权基础的侵权责任法适用方法。建筑物抛掷物致害是一般侵权行为,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不适用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致害和物件致害法理,也不适用公平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特殊类型的案件没有侵权法救济。从公共政策等多方面考虑,特殊建筑物抛掷物致害可以根据其他侵权法理论建立特殊责任条款。
引用
收藏
页码:55 / 61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10 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M].杨立新; 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
[2]  
侵权法论.[M].杨立新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3]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理由.[M].梁慧星; 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
[4]  
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M].(德)克雷斯蒂安·冯·巴尔(ChristianVonBar)著;张新宝;焦美华译;.法律出版社.2004,
[5]  
侵权法论.[M].杨立新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6]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说明.[M].王利明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7]  
民法、侵权行为法.[M].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8]   我国侵权法上“公平责任”源流考 [J].
王竹 .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8, (02) :138-144
[9]   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J].
王利明 .
政法论坛, 2006, (06) :24-43
[10]   侵权责任形态研究 [J].
杨立新 .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 (01)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