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探析

被引:7
作者
郭松
吴贤静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
[3] 武汉
关键词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理论基础; 运作机制; 基本构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所谓作证豁免是指具有犯罪污点的人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而自愿作为控诉方的证人,从而可以免受刑事追究,或被给予刑事上从轻处罚,或因此而取得对其不利的证据材料不被采用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权有两种形态:一种是证据使用豁免权;另一种是罪行豁免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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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刑事诉讼目的论.[M].宋英辉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