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特别利用许可的规范与控制——来自美国莫诺湖案的几点启示

被引:8
作者
肖泽晟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莫诺湖; 自然资源; 行政许可; 公共信托; 权衡;
D O I
10.16235/j.cnki.33-1005/c.2006.04.030
中图分类号
D971.2 [];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莫诺湖案所面临的是洛杉矶市居民生活用水需要与莫诺湖及其支流的公共信托利益保护之间的严重冲突,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以及水资源委员会对1940年的引水许可决定作出的重大修改,表明作为“对物的行政许可”的自然资源特别利用许可具有与“对人的行政许可”完全不同的“两阶段性”特点。为了维护自然资源的公共信托用途,自然资源特别利用许可一般不宜适用《行政许可法》第8条的规定;为确保各种利益冲突得以合理权衡,应允许对自然资源特别利用许可“附条件”,并相应完善《行政许可法》关于自然资源特别利用许可的程序性规定,加强法院对这类许可的司法审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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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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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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