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管理:“三权分离”与收益分配

被引:12
作者
原玉廷
机构
[1] 太原师范学院科研处太原 
关键词
城市土地; 管理体制; "三权分离"; 收益分配;
D O I
10.16011/j.cnki.jjwt.2005.01.007
中图分类号
F293.2 [城市土地开发与利用];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实行城市土地管理体制"三权分离"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按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取得相应的土地收入。绝对地租归中央人民政府,级差地租(垄断地租)归地方人民政府,平均利润归城市土地的实际使用者。实行"三权分离"的城市土地管理体制,可以使城市土地所有权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进一步清晰,有利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人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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