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厦门市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情况的调查

被引:10
作者
刘宇昕
郭正学
机构
关键词
代建单位; 项目代建管理; 代建制度; 厦门市; 投资; 财政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 业主单位;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D O I
10.14181/j.cnki.1002-851x.2003.09.006
中图分类号
F426.9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目前,我国对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组织实施,基本上是采用“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模式,存在着诸多弊端。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治本之策,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以及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重要保障。自2001年4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后,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这项改革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视并作了批示。为了推动这项改革,建设部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摸索和总结经验,逐步加以推开。为此,今年7月,建设部派员赴深圳、珠海、厦门等地,对较早开展此项改革的地方进行了调研。从本期起,本刊将陆续刊发有关调研报告,旨在为其他地区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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