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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信托法中的委托人的撤销权——兼评中国《信托法》第22条
被引:10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张军建
机构
:
[1]
中南大学法学院
来源
:
法学家
|
2007年
/ 03期
关键词
: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信托财产;
撤销权;
D O I
:
10.16094/j.cnki.1005-0221.2007.03.023
中图分类号
:
D922.282 [信托、信贷法];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当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理信托财产时,各国信托法都赋予受益人行使撤销的权利。然而,中国信托法也同时将该撤销权赋予了委托人。至于何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这是一个牵涉到是否尊重信托本质的原则性的问题,是信托法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基础理论的大问题,不能简简单单将其概括为强化了谁的权利。
引用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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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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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信托法起草资料汇编[M]. 中国检察出版社 , 朱少平,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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