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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与借鉴:传闻证据规则引论
被引:28
作者
:
沈德咏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
沈德咏
江显和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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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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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dex:
0
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
江显和
机构
:
[1]
最高人民法院
[2]
中国政法大学
来源
:
中国法学
|
2005年
/ 05期
关键词
:
传闻证据;
例外;
新发展;
借鉴;
D O I
:
10.14111/j.cnki.zgfx.2005.05.012
中图分类号
:
D915.13 [证据制度];
学科分类号
:
030106 ;
030609 ;
摘要
: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上最重要的规则之一,具有丰富的内涵。它原则要求排除所有传闻证据的证据能力,除非有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随着时代的发展,英美立法逐渐放宽了采纳传闻证据的限制,但并未动摇传闻证据规则的根基。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传闻证据规则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必须对之进行适合我国国情的改造。立法可以采用“原则加例外”的模式,规定适当的例外是关键,在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应当确立该规则相关的配套措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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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53 / 160
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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