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法治社会中 ,诉讼价值的取向是呈多元化趋势的。公正、效率、效益 ,可谓是任何诉讼活动所追求的"三位一体"的价值目标。但三者关系究竟如何定位 ?这一直是近期学界争论的热点。首先 ,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是静态和动态的有机结合。也即公正是诉讼的核心和基础 ,效率是公正的有效保障 ,两者可以说在诉讼价值的追逐过程中是发展变化的。然而 ,一旦发生冲突 ,二者的关系又如何处理呢 ?本文认为诉讼效益应当是协调两者关系的最佳平衡点。只有如此 ,才能使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既保持理性 ,又不脱离现实 ,为社会提供最大程度的公正与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