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农税制度改革

被引:1
作者
王陆进
胡笑辉
机构
[1] 厦门大学财科所
[2] 厦门大学财金系
关键词
农业特产农业税; 农村; 按年计征; 使用税; 财政体制; 分税制; 非农业用地; 耕地; 税种; 课征; 财政管理; 税收制度; 土地利用; 耕种用地; 农业用地; 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 财政改革; 税制改革;
D O I
10.13713/j.cnki.cssci.1995.04.003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所谓农税即农业税收,是指国家参与国民经济中农业部门收入分配或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现行由各级财政部门征收的税收。它对应于工商税收和出入境关税。现行农业税收包括农业税(或牧业税,含农特产税,以下同),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其中,将契税定为农业税收主要是因为现行契税由各级财政部门征收,而不一定与农业生产有关。随着市场经济新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我国迫切需要改革完善现行农税制度。本文拟对此作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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