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原则的适用

被引:5
作者
李劲
机构
[1] 渤海大学政法系
关键词
环境侵权; 同质赔偿; 惩罚性赔偿;
D O I
10.13831/j.cnki.issn.1672-8254.2006.02.017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惩罚性赔偿是加害人向被害人支付的,超过其财产损害范围的一种金钱赔偿。惩罚性赔偿不仅具有补偿的功能,而且同时具有制裁和预防的功能。环境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完全适用传统民法的同质赔偿原则显现出很大的局限性,无法实现弥补受害人实际损失的目的。因此,在适用同质赔偿原则的基础上,应当有限度地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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