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祁连山生态环境修复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也存在区域民生与生态承载力矛盾等问题亟待解决。裕固族作为生活在祁连山下的古老民族,其独具特色的习惯法,在保护当地环境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文章旨在探讨裕固族习惯法的内容及功能,分析其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关系,通过对比国内其他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运用经验,提出制定裕固族环境保护乡规民约,形成环境治理共管机制,将裕固族习惯法作为环境纠纷调解之依据,并将裕固族习惯法融入恢复性司法执行中等建议,以求将裕固族习惯法对祁连山生态环境的积极影响发挥到最大,融入祁连山生态治理法治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