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按揭”之本质新论

被引:3
作者
肖德芳
机构
[1] 宜宾学院
关键词
按揭; 本质; 新论;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8.03.015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源自英国的Mortgage,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日本译为"让渡担保",我国香港地区称之为"按揭",虽然中国大陆也称"按揭",但实为抵押,与英国的财产上负担(Charge)相似。因为英国的Mortgage,要转移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权原给按揭权人,而按揭人保有回赎权。而我国所讲"按揭",仅适用在建商品房买卖,而且并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权原,实质上是我国担保物权之双重抵押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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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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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担保法[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费安玲主编,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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