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消费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及借鉴

被引:14
作者
苏号朋
凌学东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关键词
法国; 消费者; 消费欺诈; 商业欺诈; 惩罚性赔偿;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3.04.004
中图分类号
D956.5 []; DD913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法国《消费法典》未规定消费欺诈,而是采用了"商业欺诈行为"的概念,包括作为的商业欺诈行为与疏忽的商业欺诈行为,前者有混淆风险、欺诈陈述、不指明行为实施者三类假定,后者涉及违反实质信息提供义务。商业欺诈行为的主要处罚包括罚款、罚金与监禁,附加处罚包括公告判决、发布更正通告、停止违法行为,缔约方可主张合同无效和损害赔偿,严重情形构成诈骗罪。建议我国系统地设定消费欺诈行为规则,明确不作为构成消费欺诈的条件,强制责任主体自行公告消费欺诈行为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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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商业欺诈应罚到“倾家荡产” [J].
刘芝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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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国民法典.[M].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