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错必纠与行政行为的不可变更力

被引:1
作者
冯举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
关键词
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 不可变更力;
D O I
10.16231/j.cnki.jhpc.2007.04.023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经常有行政机关以自我纠错为由,对多年前做出的行政行为予以撤销。这对行政机关而言,是履行自我监督的职责;但对行政相对人而言,撤销早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会对其现有的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在理论上,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与行政行为的不可变更力理论更是一对矛盾。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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