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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被引:2
作者
:
邱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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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共北京市委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
中共北京市委
邱水平
[
1
,
2
]
机构
:
[1]
中共北京市委
[2]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
来源
:
红旗文稿
|
2013年
/ 19期
关键词
:
政法工作;
政法干警;
党的群众路线;
马锡五审判方式;
人民陪审制度;
人民法院;
司法公开制度;
始终;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
030106 ;
摘要
:
<正>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政法工作和全党的中心工作是一致的,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政法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坚持群众路线是政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人民性是政法机关的根本属性。早在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谈到新民主主义政权的性质时指出":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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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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