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与城市白线制度——城市滨水空间公共权益的保护

被引:12
作者
朱喜钢 [1 ,2 ]
宋伟轩 [1 ]
金俭 [3 ,4 ]
机构
[1] 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
[2]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南京大学法学院
[4] 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物权法》; 城市白线; 公共滨水空间; 公共权益保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TU984.18 [特殊分区规划];
学科分类号
081303 ; 083302 ; 1204 ;
摘要
《物权法》为公民的不动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使得独享城市滨水空间这一稀缺性资源的开发商、私人社区与个人将合法地拥有本来属于非排他性的不动产物权。为更好地保护城市日益稀缺的滨水空间资源,应在城市的滨水区域划出公共的滨水区,通过建立"城市白线"的规划管理制度,确保城市滨水空间的公共属性,体现优质城市空间资源共享的社会公平性,形成以城市白线管理制度为核心的滨水空间公共权益的保护机制。
引用
收藏
页码:83 / 86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城市滨水区设计与开发.[M].张庭伟等编著;.同济大学出版社.2002,
[2]   广州珠江滨水区更新模式的思考 [J].
林琳 ;
傅鸣 ;
许学强 .
人文地理, 2007, (01) :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