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本位:劳动法律体系构建的基点和核心——兼论劳动法律体系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被引:7
作者
常凯
机构
[1] 中国工运学院北京
关键词
劳动关系; 劳动者; 劳权; 劳权本位; 劳动法律体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劳动法律体系的建构 ,应以劳权本位作为理论出发点 ,应以劳权的实现和保障为其基点和核心。本文所提出的劳权概念 ,是指法律所规定或认可的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所应享有的与劳动有关的权益。劳权即劳工权益应是劳动法律的基本范畴和劳动立法起始概念。本文提出和论证了劳动者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认为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应为受雇于他人的以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的直接生产者。本文还提出了劳权关系的概念 ,认为劳权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本质体现 ,这一关系是相对于产权关系和经营权关系而言的 ,现代企业制度的经济权利结构是由产权、经营权和劳权的三权关系所构成的。
引用
收藏
页码:10 / 15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二十世纪民法回顾 [J].
梁慧星 .
中外法学, 1997, (02) :19-30
[2]  
社会保障法论.[M].方乐华编著;.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9,
[3]  
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的集体谈判.[M].()温德姆勒(Windmuller;JohnP.)等著;何平等译;.中国劳动出版社.1994,
[4]  
工会法通论.[M].常凯;张德荣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