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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清水江林区林业租佃关系概述
被引:20
作者
:
杨有赓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杨有赓
机构
:
来源
:
贵州文史丛刊
|
1990年
/ 02期
关键词
:
租佃关系;
山林;
租佃契约关系;
清水江;
文斗寨;
大地主;
林业;
林区;
D O I
:
10.14040/j.cnki.52-1004/k.1990.02.010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清水江流域是贵州的主要林区之一。在林业生产的发展过程中,较早地建立了山林租佃关系。从已收集到的租佃契约中,最早的订立于清乾隆45年(1780年),至新中国成立废除封建地主私有制为止,至少延续了170多年。山林租佃关系,是从农业租佃关系派生的。但两者产生的基础,却有一定的差异。农业租佃关系,系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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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7 / 82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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