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股份制企业内部机构的组成——兼与美国有关公司立法的比较

被引:2
作者
Eunice K.Kim
安李革
卞翔平
机构
关键词
蓝事会; 决策; 地位; 科学管理; 企业体制; 股份制; 企业管理; 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美国;
D O I
10.13415/j.cnki.fxpl.1987.04.014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从八十年代初开始,中国进行了有关企业股份制的尝试。许多学者和企业管理者认为,股份制不仅能够为四化建设筹集资金,而且能够弥补现行体制的不足。人们希望通过实行股份制,能够改变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状况,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充满活力的经济实体。但是近来在关于股份制的争论中,中国学者对股份制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作用,已不再象以前那样乐观了。更多的人认为,实行股份制只会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使之变为一种混合的所有制,而对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则并没有很大的作用。这是因为,在股份制企业中,国家照样可以通过购买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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