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的生成与再造: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政治逻辑解析

被引:37
作者
陈明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关键词
所有制; 产权; 集体成员权; 土地政治;
D O I
10.19862/j.cnki.xsyk.2019.04.010
中图分类号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302 [林业经济管理];
摘要
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所有制并不是一种具体的产权安排,将公有制直接落定为集体所有权是特定历史阶段和认识前提下的产物。当前,初建农村集体组织时那种以农村居民的居住地划定集体范围的做法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农村"集体"的再造成为必然趋势。深化改革的核心是实现"集体"及其成员权的现代转型,逐步赋予集体成员退出、重组与再联合的权利。以"三权分置"为中心的土地制度改革为解决集体成员权问题提供了重要窗口,更大改革红利的释放有赖于针对不同类型村庄制定具体的操作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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