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拾卡使用司法解释的几点意见

被引:4
作者
蔡新苗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关键词
信用卡; ATM机; 盗窃罪; 信用卡诈骗罪;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最高检的司法解释认为,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应以信用卡诈骗罪来追诉。作者对这一司法解释持质疑态度,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对拾卡的两种不同情形未加区分有失妥当。第二,定信用卡诈骗罪而不考虑盗窃罪的依据不够充足。第三,一律按信用卡诈骗罪追诉会否造成罪刑不相适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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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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