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地区水土流失严重未治好前不宜建高坝

被引:2
作者
杨艳生
史德明
吕喜玺
机构
[1]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关键词
三峡; 耕地; 耕种用地; 农业用地; 长江; 巫山县;
D O I
10.13961/j.cnki.stbctb.1987.04.005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三峡及其周围地区,自然条件优越,人多地少,用作农业种植业的土地资源质量不好,工副业基础差,林业资源受到较严重的破坏,加上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导致了水土流失严重,危害巨大。解决三峡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一是要确定该区发展的正确方针,就是要恢复植被,稳定耕地,建立三峡自然保护区;二是在措施上,应各行各业共同努力,采用生物和工程措施,并对崩塌、滑坡给予特别重视,才能逐步减轻水土流失及其危害。最后建议:在水土流失尚未得到基本控制以前,三峡大坝以不建为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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