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第一次全国性的"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表彰是中国妇女运动史上的重要事件。当时评选"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标准主要是:思想红、干劲足;大闹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努力提高文化水平,刻苦学习和钻研科学;善于团结群众发挥共产主义协作精神。表彰采取广播大会的形式,使表彰活动能得到迅速、广泛地传播。全国"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红、勤、巧、俭品质体现了国家对妇女的希望和要求。表彰活动不仅满足了国家宣传主流意识形态的需要,充分地体现了这一时期国家的政治意志和需求,而且也使受表彰妇女在获得社会关注和声誉的同时,实现了身份的改变。但另一方面,这次表彰更多的是强调和鼓励妇女多劳动、多做贡献,忽视了性别差异以及女性的特点,折射出20世纪五六十年代妇女运动的曲折性和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