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及其科学意义

被引:7
作者
蒋传光
机构
[1]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法学; 基本原理; 法治资源; 科学意义;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18.06.001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科学地揭示了法律的产生、本质和发展规律,形成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一些基本原理,如经济决定法律,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法律的历史性,法律的阶级性,法律与国家的内在一致,私有制下的违法必然等。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承载法律本质的价值观和实现法律价值的法治观,对当代法治中国建设具有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的科学意义,体现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要素、本体论意义、价值论意义和方法论意义等方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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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0 条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编写组.人民出版社.2014,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马克思;恩格斯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2,
[3]  
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M].李光灿;吕世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
[4]  
列宁全集.[M].列宁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0,
[5]  
法律社会学.[M].[法]布律尔(Bruhl;H·L·) 著;许钧 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6]  
列宁全集.[M].[苏]列宁(В·И·Ленин) 著;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编辑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译.人民出版社.1985,
[7]  
列宁全集.[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译.人民出版社.1985,
[8]  
列宁全集.[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译.人民出版社.1985,
[9]  
列宁全集.[M].列宁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译.人民出版社.1985,
[10]  
列宁全集.[M].列宁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译.人民出版社.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