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凸显人权保障——论不得强迫自证有罪和非法证据排除条款

被引:33
作者
杨宇冠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修改; 保障人权; 不强迫自证其罪; 非法证据排除;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2.05.028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此次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还增加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这些新增内容之间存在紧密联系,每一项又有各自的意义。"不强迫自证其罪"条款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进一步体现,关系到我国刑事侦查、检察和司法部门的职责和个人权利的保障;非法证据排除是落实不强迫自证其罪的具体措施,通过约束侦查部门取证行为对侵犯个人权利提供了补救措施。这些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原则性和制度方面的重大修改。文章详细研究了新增加的这些条款的确切含义,指出其中的进步意义,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执行新增加的这些法律条文必须注意的事项。
引用
收藏
页码:19 / 26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杨宇冠著, 2002
[2]  
论犯罪与刑罚[M].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意)贝卡里亚(Beccaria,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