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客观方面问题探讨

被引:5
作者
孟庆华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关键词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持有行为; 不作为; 复合行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本文在剖析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客观方面诸种观点的基础上 ,独到提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客观方面应当由表现为作为形式的非法获取巨额财产和表现为不作为形式的拒绝说明巨额财产来源双重行为复合而成。
引用
收藏
页码:11 / 15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8 条
  • [1] 论持有行为
    韩轶
    [J]. 人民检察, 1997, (07) : 50 - 51
  • [2] 刑法哲学.[M].陈兴良; 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 [3] 新刑法典的理论与实践.[M].赵长青主编;.重庆出版社.1998,
  • [4] 新刑法案例释解.[M].刘家琛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
  • [5] 不作为犯研究.[M].黎宏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 [6] 中国刑法的修改与补充.[M].王作富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
  • [7] 刑法新罪评释全书.[M].陈兴良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5,
  • [8] 刑法哲学.[M].陈兴良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